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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3-10 |  血染经期作假期

 

   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在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建议,考虑职业女性的特殊生理需求,特别是考虑现代职业女性面临的新的工作和生活压力,应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权益写入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明确应受到特殊的保护权利。

    张委员的这个建议遭到很多人的反对,有人说,给妇女放生理假,是制造新的男女不平等;有人说,给妇女放生理假,会削弱妇女的工作能力。张委员的建议可不可行,值得探讨,可这些反对意见提得有点可笑。妇女有自身的生理特点,充分考虑这一特点,给妇女必要的福利倾斜,不是制造男女不平等,而是追求事实上的男女平等。至于会削弱妇女的工作能力,更是无稽之谈,因为男女有分工,正是女人承担了养育的责任,男人才能更好地投入工作,那句“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往往站着一个贤慧的女人”,是男人不得不承认的事实。

    女性经期,其生理和心理上都会有些不适。女性月经因失血,身体相对虚弱,需加强经期调护,否则会引发妇科疾病。同时,由于经期雌激素分泌旺盛,女性情绪会出现低落或紊乱,会伴有更多的压力和紧张感,正是因了这个原因,女性经期是忧郁症、焦虑强迫症等精神疾患的高发期。如果女性经期不能受到有力保护,其幸福度和快乐感必然下降。

    2007年,《中国美容时尚报》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等职业妇女集中且劳动强度较强的地区做的抽样调查显示, 85%以上的女性认为经期较严重地影响了她们的工作和生活。其中61.5%的女性表示经期有不同程度的生理不适;33.5%的女性表示经期有明显的痛苦和障碍感,或生理疾病,难以或有碍坚持工作。另有90%以上的女性表示在经期期间没有受到应有的照顾和保护。这说明,我们对经期女性的关心还不够,对女性经期的权益保护得还不够。我们看到,在一些私营企业,女员工每天要工作十多个小时,一年到头也没个休假,经期再难受,也得坚持工作,不然会丢了饭碗。在这样的企业,女工们要求经期休假,实在很正常。

    可以预见,张委员的建议短时间内不会行得通,因为它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,而且此建议具体操作起来,还有些难题。所以,有了痛经,女性们只好再忍着点。但是,加强对女性经期权益的保护,是现代社会必然要考虑的事情,一个血染的假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属于经期女性。

 

评论 (99) |  阅读 (?)  |  固定链接 |  类别 (评论杂谈) |  发表于 04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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